广大特材: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时间 : 2022-12-16 19:14:4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

章程》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及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

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对公司第二

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

  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 16,000.00 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

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,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;本次补充

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 12 个月内有效;不存在使用闲

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;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,降低公司

财务成本,维护全体股东利益;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

程》的规定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 16,000.00 万元闲置

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。

  二、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、进口信用证、电子商票、外币等方式支

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

  我们认为: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、进口信用证、电子商票、外币等方式

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,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,且公司已对使用银

行承兑汇票、进口信用证、电子商票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

了具体操作流程,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

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,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

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

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规范运作》及《张家港广大特材份有限

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等规定。 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

票、进口信用证、电子商票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

等额置换。

  (下接签字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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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独立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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