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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印发,明确开展清理规章中不合理的罚款规定工作,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。
据介绍,经清理,决定取消民政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市场监管、气象领域23个罚款事项,调整公安领域1个罚款事项。
取消罚款的事项包括: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有关规定行为的罚款;对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有关规定行为的罚款;对经营者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行为的罚款;对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收取调料费、空调费、茶位费、座位费、餐具消毒费、开瓶费、餐具使用费等行为的罚款;对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中违规收费行为的罚款等。调整的1个罚款事项为: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、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报送租赁房屋、人员、劳动者信息行为的罚款。
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
签发:董洪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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