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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李泽理 常琳琳
桐柏县财政局学习外地先进经验,引入投诉调解机制,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,为供应商提供便捷高效的救济渠道,积极化解争议纠纷。
2023年,该局印发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中,坚持推行先调解后裁决、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机制,坚持追本溯源,对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、早处理”,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源头、把问题解决在初期,最大程度维护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《通知》要求在调解中,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,坚持客观中立立场,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,不以调解代替行政裁决,针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投诉事项,应按照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依法处理。
近日,一起投诉案件在受理前,经财政部门调解,投诉人当场表示愿意撤诉,并立即提交了书面撤诉书,成功化解一起政府采购矛盾纠纷。这是该县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积极拓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,有效化解政府采购争议纠纷,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的一个缩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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